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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政策: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

来源:经营发展部     作者:经营发展部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6年07月22日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    

  6月24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〔2016〕47号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部署通过“互联网+健康医疗”探索服务新模式、培育发展新业态,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,为打造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。

  《意见》指出,要坚持以人为本、创新驱动,规范有序、安全可控,开放融合、共建共享的原则,以保障全体人民健康为出发点,大力推动政府健康医疗信息系统和公众健康医疗数据互联融合、开放共享。

  《意见》从夯实应用基础、全面深化应用、规范和推动“互联网+健康医疗”服务、加强保障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部署了14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。主要包括:建设统一权威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;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;推进健康医疗行业治理、临床和科研以及公共卫生的大数据应用;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;研究推广数字化健康医疗智能设备;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;全面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;推动健康医疗教育培训应用;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;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;加强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健康医疗信息化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等。

  《意见》强调,要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、工作积极性高、隐私安全防范有保障的地区和领域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试点。要研究从财税、投资、创新等方面制定政府支持政策,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基础工程、应用开发和运营服务。要加快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体系建设,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、公共安全、患者隐私、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的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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